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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福建投资2万亿,分布在这些领域
发布者:唐僧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2-27 20:46:00    点击次数:11301


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以闽政〔2016〕5 号文件印发《关于2016年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》,提出2016年力争完成投资17750亿元。



基础设施建设7300亿元

1
交通基础设施1160亿元
2
能源基础设施530亿元
3
市政基础设施2000亿元
4
水利基础设施370亿元
5
美丽乡村建设160亿元
6
信息基础设施150亿元
7
环保基础设施180亿元
8
其他2750亿元


工业投资8500亿元

1
新建工业项目3600亿元
2
技术改造项目4900亿元

房地产投资4700亿元




投资重点、措施



一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

  围绕释放城镇化内需潜力,突出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,加大补短板投资力度,全年力争完成基础设施投资7300亿元,其中,交通、能源、市政、水利、美丽乡村、信息、环保七个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力争完成投资4550亿元。


  (一)交通基础设施,力争完成投资1160亿元

  1.投资重点

  (1)铁路力争完成投资260亿元。加快建设衢宁、福平、南三龙铁路和湄洲湾北岸、宁德白马疏港铁路、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一期,开工建设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、吉永泉、福厦客专、厦漳城际环线、松下港区铁路支线、武夷新区旅游观光轨道交通二期等项目,加快推进龙岩经梅州至龙川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。

  (2)公路力争完成投资700亿元,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90亿元。加快建设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宁德段、漳州天宝至龙岩蛟洋扩容、长乐至平潭、福州东南绕城、厦门至沙县等高速公路项目,力争开工京台线武夷新区段改线、龙岩东环线等项目,推进莆炎高速三明段前期工作。全面推进“八纵十一横”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,提级改造并连通完善县乡路网,建成普通国省道300公里,新改建农村公路1800公里。

  (3)港航(含内河)力争完成投资100亿元。推进“两集两散两液”核心港区港口项目连片开发,加快建设江阴港区6-7号、罗源湾可门作业区1-3号、湄洲湾东吴作业区1-3号等泊位以及湄洲湾航道三期、厦门港主航道四期、福清湾航道二期等项目,建成平潭金井作业区3号泊位等8个项目。

  (4)机场力争完成投资50亿元。加快建设福州长乐机场二轮扩能工程,加快推进厦门翔安新机场、福州机场二期填海工程,争取武夷山机场迁建工可获批,启动龙岩冠豸山机场扩能改造工程,抓好泉州新机场、平潭通勤机场项目前期工作。

  (5)综合枢纽及其他力争完成投资50亿元。加快推进福州公路新北站、龙岩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建设,加快改造升级传统货运枢纽。推进区域性大型物流园区(陆地港)布局建设,改造提升和新建一批区域综合物流园区和大宗产品专业物流园区。


  2.主要措施

  (1)梳理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铁路、城际轨道、高速公路、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,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。积极争取国家2016年车购税补助资金,支持全省公路、水路等交通领域项目建设。

  (2)完善全省普通国省干线资金补助政策,落实“奖优罚劣”机制,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、中等发达县的省级补助力度。

  (3)推出一批高速公路招商引资项目,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。

  (4)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继续充实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。继续安排港航发展专项资金,用于对航道、防波堤等投资项目的贷款贴息。安排全省沿海港口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资金,支持核心港区公共码头项目建设。

  牵头单位:省交通运输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、铁办


  (二)能源基础设施,力争完成投资530亿元

  1.投资重点

  (1)电源工程力争完成投资285亿元。加快建设宁德核电4号机组、福清核电3-5号机组;争取开工建设宁德核电5、6号机组、漳州核电一期。加快建设神华罗源湾港电一体化、国投湄洲湾第二发电厂等项目,开工建设华电可门三期、国电江阴二期、华润泉惠热电、大唐沙县热电和永泰、厦门、周宁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。建成龙海港尾和新厝、莆田石盘、云万和平海湾50MW海上风电等一批风电项目,开工建设莆田平海湾二期、平潭长江澳等风电项目。全年新增电力装机200万千瓦以上。

  (2)电网工程(含充电桩建设)力争完成投资230亿元。推进沿海双廊超高压电网改造提升,开工建设厦门变三期扩建、湄洲湾二厂500千伏送出工程等一批500及220千伏电网项目,全年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766万千伏安、线路276公里。加强农村电网建设,重点安排中央苏区、革命老区县(市、区)农网建设与改造。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和充电桩规划建设。

  (3)油气管网工程等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。建成西气东输三线福建段,加快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和莆田秀屿5、6号罐工程,开工建设漳州LNG接收站,推进福清LNG、平潭LNG和闽宁合作哈纳斯LNG接收站等前期工作,推动已建成及在建的中海油、中石油等省内天然气主干管线互联互通。


  2.主要措施

  (1)进一步发挥各级电网建设协调小组和配电网改造办公室的作用,与各设区市、县级电网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具体项目对接、责任落实工作。

  (2)推动一批重大能源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盘子,继续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,争取电网、充电桩、油气管网工程等重大能源项目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。

  牵头单位:省发改委、电力公司


  (三)市政基础设施,力争完成投资2000亿元

  1.投资重点

  (1)城市道路桥梁。优化城市街区路网结构,提升城市道路网络密度,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0公里以上;加快新建或扩建福州马尾大桥、洪山桥、泉州百崎大桥等一批城市大桥,改造30座城市病患桥梁。

  (2)城市轨道交通。建成福州地铁1号线,加快建设福州地铁2号线和厦门地铁1、2号线,开工建设厦门地铁3号线和4号线,争取开工建设福州地铁6号线。

  (3)城市公共停车场。全省10万以上常住人口城市编制和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,全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。福州、厦门、泉州等沿海设区市城区各新建2座以上机械式立体停车楼,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要选址建设。

  (4)城市供水设施。推进老旧水厂工艺提升、供水管网改造、应急备用水源建设,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0公里。

  (5)城市排水防涝。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整治,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000公里。推进厦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福州、泉州、平潭、武夷新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,实施一批海绵城市项目。

  (6)城市燃气设施。建设福州马尾琅岐等一批城市天然气门站,建成天然气加气站10座,新增管道燃气用户4万户。新建改造城镇燃气管网1000公里。

  (7)城市地下综合管廊。加快厦门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,福州、平潭、武夷新区、泉州、漳州、三明、龙岩各实施综合管廊建设项目1个以上,力争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在建50公里、建成20公里。

  (8)城乡污水垃圾处理。福州、厦门、泉州及有条件的市、县(区)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并加快实施中水回用,所有市、县(区)污泥实现规范安全处理。在完成“六江两溪”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础上,再开工建设其他10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,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道1000公里以上。开工建设福州红庙岭(三期),建成三明、平潭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(发电)厂。开工建设福州、泉州、漳州、莆田、三明、南平、龙岩、宁德市餐厨垃圾处理厂。新建150个乡镇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。

  (9)城市内河整治。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,每个设区市至少整治或提升1条以上内河(湖)。

  (10)绿道网。全省新建绿道1000公里以上。

  (11)城乡景观改造提升。推进城市主要节点和街区立面景观改造,各设区市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整治2个以上,各县(市)整治1个以上“三边三节点”项目(含续建项目)。推进三年绿荫行动,加大各类绿地、立体绿化、城市片林等建设。


  2.主要措施

  (1)推动城市公共停车场、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公用项目采用PPP方式建设。对政府投资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,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。支持省内龙头企业按有关规定,以市、县(区)为单元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、供排水服务、市政设施管养等跨行业捆绑打包建设和运营。

  (2)2016年中央安排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,统筹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。继续筛选一批符合投向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,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。

     (3)筛选一批适合发债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,鼓励投融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等方式,扩大直接融资比重。2016年底前,新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,按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给予发债企业1%的贴息,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%,省级财政分担部分由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各承担50%。用好我省作为全国首支省级打包发行的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,省投资集团、建工集团、能源集团等配合各地采用包括PPP模式在内的投资模式,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。

  牵头单位:省住建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


  (四)水利基础设施,力争完成投资370亿元

  1.投资重点

  (1)重大水利项目。加快推进长泰枋洋、德化彭村等一批水库项目(含烟区水源),东山岛外第二水源引水工程、泉州市七库连通工程(山美至惠女段)等一批引调水工程,“五江一溪”、平潭等一批防洪防潮工程,以及莆田市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一批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。力争开工建设泉州白濑水库、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等项目。

  (2)万里安全生态水系。全面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,推动城镇乡村所在地、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、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建设。

  (3)其他水利项目。强化加固海堤60公里,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万亩,实施节水灌溉面积70万亩,开展小型水库常态化除险加固等。


  2.主要措施

  (1)完善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。继续回收滚动使用省级重点水利项目前期专项经费。

  (2)做好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重大水利项目申报实施,全年争取国家各类水利资金50亿元以上,力争高于2015年水平。

  (3)做大做强省水投集团,推进省水投集团参与投资的尤溪兴头水库等一批项目建设,力争全年完成投资32亿元。

  (4)加快推进水利PPP项目实施。继续完善省市县三级PPP水利项目库,加快推进东山岛外第二水源引水工程等国家试点项目,选择3~5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。

  牵头单位:省水利厅、发改委、财政厅


  (五)美丽乡村建设,力争完成投资160亿元

  1.投资重点

  (1)实施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工程。加快推进“千村整治、百村示范”,全省整治村庄1000个以上(含“一事一议”财政奖补美丽乡村试点村),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,重点整治一批城市进出口干道两侧、公路铁路沿线、旅游景区周边村庄。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。

  (2)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。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30条以上,景观带长度一般不小于10公里。继续抓好铁路沿线,以及市、县高速公路进出城10公里范围内的景观整治。

  (3)加快农村危房改造。编制实施《福建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改造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全面完成中央下达我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。

  (4)推进造福工程建设。全年完成造福工程搬迁任务15万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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